關于簡單幸福的文章
人的幸福三因素需要、條件和活動之間必然的、穩(wěn)固的、實質(zhì)的接洽和客觀存在的發(fā)展趨勢。
1、幸福的需要法則:合適條件不必付出代價或付出較小代價就能滿意的須要就是有利于幸福的需要,人要踴躍滿意、享受和發(fā)展這種需要;與前提相抵觸、抵觸,知足它要付出更大代價的需要就是有害于幸福的需要,人要接收、疏忽直至遺忘它;
2、幸福的條件規(guī)律:不用付出代價或付出較小代價就能滿足需要的條件是有利于幸福的條件,人要充足享受和積極發(fā)明、改良這樣的條件;有害于需要滿足或要付出太大代價才干滿足需要的條件是有害于幸福的條件,人要防止做這種得失相當?shù)氖拢?/p>
3、幸福的活動規(guī)律:使需要和條件趨勢協(xié)調(diào)的活動是有利于幸福的運動,人應該做這樣的事;使需要和條件趨向矛盾矛盾的活動就是有害于幸福的活動,人不應該做這樣的`事。
幸福的原理
當代人學家張榮寰2007年11月從新定義"幸福"和推論了幸福原理:幸福是人在創(chuàng)造生活條件的社會實際中,因為感觸和懂得到個人,群體乃至人類的目的,幻想和正義公益之事業(yè)的實現(xiàn)而得到人格上的滿足。幸福是人與人豪情的熱流從心河弛向愛之深海的溫馨;是仁慈人的單純。當人們付出義務的汗水,其額頭必定披發(fā)出幸福的光輝。為幸福學的發(fā)生奠定了論論基本。
幸福的情勢是什么?
幸福是個人因為理想的實現(xiàn)或瀕臨而引起的一種心坎滿足。幸福不僅包括物資生活,也包含精力生活;個人幸福依附集體幸福,集體幸福高于個人幸福;幸福不僅在于享受,而重要在于勞動和創(chuàng)造。
幸福是懷有一顆感恩的心;領有一個健康的身材;有一幫值得信任的友人;有一個和氣的家庭和一個充斥盼望的來日。
幸福是一種感覺,它不取決于人們的生涯狀況,而取決于人的心態(tài)。感到幸福的時候所有看起來都是那么美妙。一個人在地里勞動,滿頭大汗,可是他覺得很幸福,他就是幸福的;另一個人在自家花園里漫步,可是他認為自己很不幸福,他就是可憐福的。實在,你感到你幸福你就是幸福的,幸福與不幸福都在你自己的心中。
幸福是做自己愛好的事件,是跟本人喜歡的人在一起。事業(yè)做成了,欲望實現(xiàn)了,你愛的人與你結婚了,名言警句,你應當是幸福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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